中新网重庆2月17日电 (记者 刘相琳)记者17日从中共重庆市委政法委获悉,重庆政法机关2018年依法严厉惩治涉企违法犯罪行为,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为民营企业挽回经济损失合计455亿余元。
改革开放40年来,重庆民营经济从“微不足道”发展到占据“半壁江山”,如今已成为当地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创新创业的主体力量、吸纳就业的主要渠道和社会财富的重要来源。尽管如此,重庆民营经济还存在总量规模不大、优质企业不多、创新能力不足、品牌建设不足等短板。
为此,中共重庆市委政法委牵头组织开展专题调研,针对民营企业反映的对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打击力度不够、生效判决执行兑现难、执法办案存在不规范不文明、行政审批服务不够便捷高效等问题,制定出台了政法机关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十五条举措”。重庆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高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结合职能分别推出一系列政策措施,构建政法系统整体联动、协同推进,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新发展。
在加大民营企业产权保护方面,重庆市政法机关审慎把握处理产权与经济纠纷的司法政策,依法甄别纠正涉及重大财产处置的产权纠纷申诉案件、民营企业和投资人犯罪的申诉案件。过去一年,重庆全市检察机关办理涉产权刑事申诉案件和国家赔偿案件147件;全市法院审查申诉案件6205件,决定再审1000件。
与此同时,重庆各级政法部门发挥打击职能,加大对故意伤害、绑架、非法拘禁、侵犯名誉权等侵犯民营企业负责人及从业人员人身权利犯罪的惩治力度,严厉打击盗窃、抢劫、诈骗、敲诈勒索、强迫交易、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2018年,重庆全市公安机关办理扰乱市场经济秩序、侵犯人身权利等损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刑事案件1307件,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案件621件,审判机关审结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刑事案件575件,判处被告人825人,办结涉企执行案件3.43万件,兑现标的金额121亿余元,为企业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营商秩序。
此外,重庆市政法机关还依法审慎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防止滥用强制性措施,审慎把握罪与非罪、虚假诉讼等问题,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检察机关加强涉企案件司法监督,对利用刑事手段插手民事经济纠纷、明显不构成犯罪而立案等违法行为,坚决监督纠正,已对未达到刑事追诉标准、虚假诉讼案件监督撤案72件,使“假官司”得到真纠正、企业合法权益得到真保障。
中共重庆市委政法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重庆全市政法机关将进一步转变理念方式,创新工作机制,完善政策措施,加大落实力度,推动政法机关保障和服务民营企业发展工作取得更大成效,努力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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