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警方抓捕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
中央政法工作会议: 在“更高起点”上推动改革
中国新闻周刊记者/霍思伊
本文首发于总第886期《中国新闻周刊》
2019年1月15日至16日,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
对新时期政法领域的改革目标,习近平明确提出:政法系统要在更高起点上,推动改革取得新的突破性进展。
3天后,《人民日报》发表社论,对“更高起点”作出三重解读。评论称,当前,政法领域改革进入系统性、整体性变革的新阶段。在更高起点推进政法领域改革,就要加快构建优化协同高效的政法机构职能体系,就要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就要通过改革给人民群众带来更多获得感。
扫黑紧盯“保护伞”
在2018年的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部署了扫黑除恶三年攻坚战。一年来,扫黑除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进入2019年,在这一“更高起点”上,习近平指出,要咬定三年目标不放松,继续保持强大攻势。
在五年“打虎”后,反腐继续向下延伸,扫黑除恶成为基层“拍蝇”的突破口。“扫黑”如何“破伞”,成为扫黑除恶的关键。
全国扫黑办督导联络组副组长李炜在总结2018年的数据时指出,一年中通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掉涉黑组织1271个,打掉涉恶犯罪集团7278个,铲除涉黑涉恶的腐败和保护伞案件1.3万余起,1.9万余名涉黑涉恶犯罪分子投案自首。
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11829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288人、移送司法机关1649人。
据了解,全国扫黑办对25起重大涉黑案件挂牌督办,推动最高检、公安部对40余起重大涉黑案件联合挂牌督办,对广东刘永添涉黑案、山西陈鸿志涉黑案等10余起重点案件,派出工作组督办落实,并及时跟踪进度。
2018年7月至9月底,中央成立了10个由正部级干部任组长的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分赴河北、山西、辽宁、福建、山东、河南、湖北、广东、重庆和四川10省市进行第一轮督导。中央督导组共下沉到107个市421个县682个乡镇865个村,发放调查问卷1万余份。
仅在8月至9月一个月时间内,各督导组直接督办重点线索6636件,推动各地打掉涉黑组织96个,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1791件。
清华大学廉政与治理研究中心副主任宋伟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在2018年,主要任务是吹响扫黑除恶的行动集结号,到了2019年,扫黑除恶要向更深层次进行,在铲除黑恶势力的基础上,还要分析他们为什么能够存在,是否和当地的土壤和环境有关,然后从制度层面去遏制。
但他也表示,由于“保护伞”的隐蔽性、顽固性,在当地长期形成了盘根错节的关系,要想真的“破伞”,需要下更大的力气。
据了解,2019年即将开展中央第二轮、第三轮督导,会把“打伞”作为主攻方向。
从“司法体制改革”到“政法领域改革”
中央政法委政策研究局副局长黄文艺注意到,此次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习近平在改革的表述上有所变化,在阐述新时代政法工作路线图时,他强调“政法领域改革”,取代了以往的“司法体制改革”。
黄文艺分析,从司法体制改革到政法领域改革,改革的内涵外延、目标路径方法都发生了重大变化。
“从司法体制改革到政法领域改革,不只是用词上的变化,可以说改革已经贯穿到政法工作各领域、各环节,必将推动形成全方位、深层次的政法改革新格局。”
在政法领域改革时代,司法体制改革仍是重中之重。
从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至今,以司法责任制为“牛鼻子”的司法体制改革步步深入,基本上能够实现“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但仍面临很多问题。
比如,随着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推行,全国法院新收案件每年递增10%以上,北京、长三角地区、珠三角部分地区法院人均结案数已突破600件,西部地区有的法院也达到300件以上,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愈发凸显。
审判监督管理机制还不够健全。由于法律适用不够统一,裁判标准不尽一致,出现了一些同案不同判的情况。另外,有的案件裁判水平不高、说理不充分,有的案件长期不结、久拖不决。司法公开也未做到普遍化,存在选择性公开的现象。
“近期的案卷丢失就是一例。”清华大学廉政与治理研究中心副主任宋伟对《中国新闻周刊》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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