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如戏,许多演员在舞台上处心积虑地争抢名利,可谢幕之后又留下了什么呢?对温洛(化名)来说,当他自编自导自演的剧情被识破,并被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后,留下的只有悔恨。
因支付平台的一句承诺,他们书写了自己的剧本
2019年2月26日,支付宝在北京举办天朗计划大会。在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指导下,支付宝与全国26地公安反诈骗中心宣布开展全面合作,并呼吁像打击酒驾一样打击诈骗。
诈骗的危险来自方方面面,甚至支付宝本身也会成为诈骗行为的受害者。从2005年起,支付宝向用户承诺“你敢付,我敢赔”,即如果支付宝账户被盗,用户会得到全额赔付。
来自山西的80后温洛,原本有着令人羡慕的工作。2016年,温某通过网络了解到支付宝有账户安全险,购买这款保险不到两元,如果支付宝被盗,保险公司可以全额赔款,最高可赔100万元。于是,他想到了一个致富新套路:使用自己的支付宝账号购买游戏点卡,再谎称账户被盗。结局很明显:涉案金额达70万元,牢狱之灾。
与温洛相比,周琪(化名)的剧本写得似乎更加饱满,演技更加逼真,结局比较“幸运”。2018年8月,周琪在知乎发文称支付宝被盗刷5万元,报警后也未得到赔付,质疑资金安全没有保证,并邀请支付宝知乎机构号对此做回应。支付宝跟进此案后,发现并不符合被盗特征。周琪坚持是被盗,支付宝便与警方取得联系并同步相关情况。
警方调查后发现,此被盗案有重大异常情况,根据相关证据,警方依法抓捕了周琪。周琪交代,其因赌博输钱,又得知支付宝有“你敢付,我敢赔”的政策,于是报假警称支付宝账户被盗。最终,周琪因涉嫌谎报警情被行政拘留5日,并被处罚款200元。
剧本再美终究是戏,入戏太深会迷失自己
总有一些存在侥幸心理的人,会在法律边缘游走,试图谋取不法利益。但事实证明,“莫伸手,伸手必被捉。”支付宝在年终盘点中列出了一些典型案例:
2016年10月,江苏省镇江市王某联系支付宝客服中心,谎称其手机丢失导致被盗刷6万元,因此获得赔付款28400元。随后警方调查发现,称“手机被偷”“支付宝被盗刷”的王某只是在演戏。最终,京口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保险诈骗罪,对犯罪嫌疑人王某等提起诉讼。
2017年3月,李某向支付宝申诉其账户被盗刷122次,并向公安机关报案,随后国泰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向其赔付19万元。但警方调查后发现,这是一起自导自演的盗刷诈骗案。最终,李某获刑5年,并被处罚金5万元,同时被责令向被害单位退赔损失。
2018年11月,北京的王女士称其支付宝有18笔非本人操作的支出,从凌晨2点到上午10点,累计支出金额42000多元。但警方调查后发现,这些交易都是在王女士的手机上操作的,进一步调查发现,原来王女士的老公沉迷于网络游戏,因为缺钱充值,竟动了老婆账户的念头。
“随着支付宝的风控不断优化升级,目前支付宝的资损率已经低至千万分之五(5/100000000)。账户被盗刷已经是一个极小概率的事,而且即便碰到了也不用担心,能得到全额赔付。对那些投诉者自导自演的骗赔,我们的风控也能识别。”支付宝高级安全专家张博说,“支付宝有成熟的风控系统,能识别一笔交易是否为本人操作。这样可以保障用户的账户安全,如果谎称账户被盗,也能进行识别。如果风控系统判定并非被盗,但用户仍声称是被盗,建议用户去公安机关报案,支付宝会全力配合调查。公安机关拥有更丰富的侦查手段,可以进一步判断案情是否属实,如果确系被盗,也会全额赔付。”
戏剧落幕致富梦碎,只剩法律制裁
投诉者自导自演骗赔,显然要接受法律制裁。但这种行为究竟触犯了哪些法律的强制规定呢?
“投诉者骗赔,如果赔付款是由支付宝公司承担,那么骗赔者触犯的就是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诈骗罪。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诈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而诈骗罪最高可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吴立伟律师说。
对此,吴立伟律师解释说,如果是由支付宝单方面赔付,是基于支付宝对用户的承诺而进行的。如果用户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赔付款,是符合诈骗罪的相关规定的。
“现在大部分人都会选择支付宝的账户安全险,这就属于购买保险的范畴了。”吴立伟说,“利用购买这份保险来骗保,属于我国刑法一百九十八条规定的保险诈骗罪。这种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行为属于保险诈骗,在数额较大的情况下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同时,保险事故的鉴定人、证明人、财产评估人故意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为他人诈骗提供条件的,要以保险诈骗的共犯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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