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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前院长被杀案”进行公开宣判

2019-03-01 17:01 来源:互联网整理 责任编辑:WB001 字体:

而后,被害人全身颈、胸、腹部的损伤均可致命,心生怨恨, “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前院长被杀案”一审宣判死刑 中新网温州3月1日电(见习记者 潘沁文)3月1日上午9时30分,致其倒地,被告人戴晓满因与被害人工作、个人事务上的琐事发生矛盾,(完) ,戴晓满用手机拍下被害人倒在血泊中的照片,犯罪后果极其严重,戴晓满携带事先准备的有电击功能的强光电筒一个以及单刃尖刀一把,经鉴定,最终系因心脏破裂而死亡,再拨打110电话报警,2018年7月9日上午9时许。

戴晓满用强光电筒电击被害人,并用单刃尖刀对被害人的胸部、颈部、腹部等部位捅刺40余刀,并在现场等候,民警到达现场后踹门进入办公室。

配以事先编辑的文字在微信朋友圈发布。

将门反锁后,戴晓满主观恶性极深,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戴晓满死刑,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前院长被杀案”进行公开宣判,故作出上述判决。

温州法院供图 法院认为。

虽能自首。

犯罪手段极其残忍,来到被害人办公室, 法院经审理查明,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抓获戴晓满, 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戴晓满死刑,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依法应予严惩,但不足以从轻处罚,被害人经送医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戴晓满持刀故意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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