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昆明3月18日电 (李奎)记者18日从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检察院获悉,当地一男子因拉拽公交车方向盘,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目前,该案已被检察院审查起诉。
2018年12月8日19时,家住曲靖的陈某某乘坐麒麟区六路公共汽车回家。当车行至阿诗玛天桥时,陈某某发现自己已经错过了要下的车站,当即要求公交司机立刻停车。公交司机和车上其他乘客告知陈某某要到下一个公交站点才能停车。陈某某便冲到驾驶位旁与司机争吵并要求立刻停车让其下车,公交司机未应允。
公交车辆行至滇东商城公交车站停车时,司机告知陈某某此时已到站可以下车了,陈某某因为气愤不愿下车。公交司机看到陈某某不下车,就再次将车辆启动继续向下一站出发。此时,陈某某不顾车辆正在行驶,冲上前拉拽司机手中的公交车方向盘,导致公交车辆向右侧发生明显偏移,差点撞上路边护栏,造成车上乘客恐慌。公交司机赶忙稳住方向盘修正行驶方向,车上乘客合力将陈某某制服,随后司机报警。
该案经麒麟区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认为:陈某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之规定,应当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目前,麒麟区人民检察院已将该案向麒麟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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