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税务律师将步入高速发展期
访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剑文
□ 专家访谈
本报记者 周斌
我国税务律师行业发展如何?前景怎样?有什么域外经验可以借鉴?带着这些问题,《法制日报》记者近日采访了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剑文。
记者:请问税务律师应该如何定义?我国目前税务律师并不多,您认为税务律师行业发展存在哪些问题,原因是什么?
刘剑文:税务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资格,运用财税法律知识和技能,为国家和社会尤其是纳税人提供财税法律服务的专业律师。
近年来,我国税务律师有了一定的发展,但总体而言,涉税法律服务市场和税务律师的发展仍较为缓慢。主要有3个方面原因:
涉税法律服务市场相对较窄。我国纳税人权利保护意识不强,加上税收征收管理法对缴税前置和复议前置的规定,导致诉讼业务有行无市;“间接税”为主的税法体制,一定程度上成为税收筹划与报税服务的桎梏;我国的税务服务市场,特别是高端服务市场,多年来一直被四大会计师事务所占领。
税收法治建设需要加快。实务中大量适用的是效力位阶不高规范性文件,与税收法定仍有相当距离;一些征管和执法人员税法素养不高,执法中容易引发税务争议;能够专业审理税务案件的法官供给不足;纳税人税法遵从意愿仍有待提高。
税务律师群体相对较少。专业税收法律服务供给不足,一方面是市场上主客观原因导致的,另一方面也加重了此种市场规模的局限性。
记者:在西方发达国家,税务律师行业发展状况如何?
刘剑文:以税务律师最为发达的美国为例,美国律师于20世纪30年代起涉足税务服务领域,涉税法律服务高度发达,税务律师高度发达。
由于日常市场经营和交易中需要处理的税务问题较多,纳税人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普遍较高,加上税收制度较为复杂,税法规定较为繁多,美国税务律师分工细化,产生了增值税律师、遗产税律师、个人所得税律师等。
涉税救济方面,纳税人可以选择由税务法庭、地区法庭或者索赔法庭受理自己的案件,决定了涉税争议解决业务的普遍性和涉税案件处理的便利性。
记者:您怎么看我国税务律师的未来?
刘剑文:虽然我国税务律师行业起步较晚,但是市场潜力给税务律师的发展提供了非常大的空间。当前和未来一段时期,我国税务律师将步入高速发展期。
比如直接税改革将是我国税务律师业务发展的伟大革命,至少带动个人所得税报税服务和税收筹划两大市场需求,加上纳税人权利保护意识不断提升和保护机制不断完善,税收争议案件将大幅增加,“一带一路”倡议也推动税务律师在涉外税收业务上大有可为。
今后,我国税务律师将在服务国家财税立法工作,保障和谐稳定沟通的税法环境,提供税务行政争议解决方式,倡导纳税人依法纳税等各方面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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