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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侵权危害大取证难出版单位维权徘徊在十字路口

2019-03-28 15:13 来源:互联网整理 责任编辑:WB001 字体:

原标题:网络侵权形式多、传播快、隐蔽性强、危害大、取证难……出版单位维权徘徊在十字路口

3月15日,出版公司联合天畅在公众号发表文章《真不想让孩子读着这些假书长大》,指出某些微信公众号运营手段恶劣,采用欺骗手段,用当前大热的《中国诗词大会》图书做虚假赠书活动,博取关注、增加粉丝,而送的书竟然是盗版书,给《中国诗词大会》的出版方以及参与活动的读者造成严重伤害。

在大家聚焦“打假”的“3·15”,这篇文章引起了很多人的关注和转发。事实上,这样的侵权事件只是出版业遭遇网络侵权“大漩涡”中的一个小小“气泡”。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网络侵权的手段愈发多样且隐蔽,给出版单位造成了不小的损失。打击这类侵权行为又需调动多方力量,这也是出版单位维权面临的大难题。如何应对网络侵权问题,对于大多数出版社来说,似乎徘徊在十字路口,焦虑之情不言而喻。

形式多 侵权手法不断“变身”

商务印书馆版权与法务部主任张仲彬在接受《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对商务印书馆来讲,网络侵权主要表现有3种形式:一是通过各种网络途径贩卖盗版商务印书馆的纸质图书(也就是我们平时所说的盗版书)。二是未经商务印书馆许可,使用了商务印书馆享有著作权或专有出版权的内容。三是未经商务印书馆许可,使用商务印书馆的注册商标。”

网络为盗版图书提供了线上渠道,同时为非法内容的分发提供了更为便利的入口。张仲彬告诉记者,近两年来,商务印书馆遭遇的以上形式的网络侵权行为大量存在。

具体来说,表现为:侵权行为人或通过各种电商交易平台售卖侵犯商务印书馆专有出版权的盗版书,或通过贴吧、论坛、文档分享平台、P2P下载工具、网盘、微信公众号等各类新技术手段售卖、提供商务印书馆的图书内容,或通过手机应用软件、在线词典等方式,使用商务印书馆享有著作权或信息网络传播权的内容,或以“商务印书馆”“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等商务印书馆注册商标为幌子“挂羊头卖狗肉”,获取非法利益。

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法务审计部(版权管理部)主任侯俊英表示,除此以外,如微信公众号、微信小程序、各类有声图书平台、应用教育类APP等均存在未经权利人许可使用他人作品内容的侵权行为。同时,未经授权提供图书作品PDF及复印件进行销售的侵权行为也极为普遍。

“较之传统侵权方式,网络侵权有着鲜明的特点,包括侵权行为愈加复杂,侵权技术更为多样、侵权成本较低、侵权取证难度升级、侵权产品传播快等新特征。”侯俊英无奈地说道。

张仲彬认为,随着互联网及移动互联网新技术的不断出现、应用和网络交易方式的多样性,网络侵权行为的表现形式也在不断发生变化,“例如之前盗版实体书的销售由各种团购网站逐渐转向目前的移动社交电商,又如之前的P2P下载工具转变为现在的云服务、云盘下载,网络侵权形式越来越多”。

不仅仅在分发渠道,网络侵权的内容同样发生着变化。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集团版权与法务部主任陶佳告诉记者,目前网络侵权图书已经从畅销书逐渐蔓延到大部头的人文社科品类,“比如我们高定价、大码洋的文献图书的数字版,在很多网站上有销售,一些网盘上也有免费或收费共享文件”。

危害大 影响出版单位生存与发展

以前业内经常说,盗版让出版社面临的是灭顶之灾,足见盗版的危害程度,那么网络盗版对于出版单位的危害有哪些?

“出版社要应对的挑战更大。”张仲彬表示,在网络侵权行为大量出现前,出版社维权主要“战场”是线下的地面店。现在,盗版以网络为媒,具有受众面更广、消费群体更大、网络书店准入门槛更低、交易更灵活、更隐蔽的特点,出版社的维权难度和行政执法难度更大。“一方面各种侵权制品会破坏出版社的品牌形象,另一方面会挤压出版社的利润空间,压制出版社的经营规模,使出版社市场占有率萎缩、选题创新乏力。”张仲彬如是说。

网络侵权也在伤害出版单位的自主创新力。侯俊英以多年来困扰外研社的某点读笔公司侵权案件为例提到,某点读笔公司未经外研社授权,擅自使用该社新标准教材内容并私自销售配套盗版教材,不仅给外研社带来巨大损失,也严重干扰正常的教材市场秩序。“点读笔作为移动交互式学习新载体,由于其内容更新及下载提供主体较为隐蔽,取证及证据链逻辑串联复杂度高等特点,导致外研社在维权过程中举步维艰、困难重重。”侯俊英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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