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长春1月14日电 (张瑶 于海明)记者14日从吉林省延边州公安局获悉,该局历经10个月辗转全国20多个省份,行程20余万公里,成功侦破部督“2017·11·20”全国首例系列抢劫银行抵押车案,打掉犯罪集团1个,已抓获嫌疑人14人,追缴被抢车辆11台。
犯罪嫌疑人贾某指认涉案车辆 警方供图 摄
2017年7月16日,吉林珲春公安局接到阮某报案称,在珲春市其准备驾驶车辆离开时,被自称是某银行信贷部委托人员的四名男子,先向其出具上述车辆的相关手续复印件和拖车告知单,然后再以暴力胁迫的方式将其驾驶的灰色宝马X5车辆抢走。同年7月19日,吉林省延吉市公安局接到李某报案,在延吉市其准备驾驶车辆离开时,被自称是敦化某银行工作人员的四名男子,先向其出具上述车辆的相关手续复印件和拖车告知单,然后再以暴力胁迫的方式将其驾驶的红色宝马X6车辆抢走。
案件发生后,珲春警方根据案情前往广东佛山某银行信贷部调查核实,发现被抢车辆确系在该银行贷款购买,但未履行归还贷款义务,且银行从未委托任何人和机构对该车进行催收,上述被抢车辆也并未回到该银行。
掌握该情况后,珲春警方将该案件立为抢劫案进行侦查,并相继抓获犯罪嫌疑人王某、刘某、郭某等人。经审讯,王某交代,其收到赵某提供的一份虚假某银行拖车告知单、相关银行逾期车辆手续后,受赵某指使,前往珲春以暴力胁迫的方式强行将车辆抢回并将车辆送至河南省赵某处。
警方经调查了解到,该案犯罪嫌疑人使用的都是伪造的某银行委托书和拖车告知单,以冒充接受某银行委托收车的名义,采取殴打或暴力胁迫的手段,从车辆使用人手中强行将车辆抢走。鉴于珲春“7.16”车辆被抢案与延吉“7.19”车辆被抢案高度吻合,且作案手段恶劣,社会影响极大,吉林省延边州公安局成立了专案组,将珲春、延吉两案并案侦查,确定案件代号为“2017.11.20”。
专案组在确定主犯赵某活动轨迹后,立即派员赶赴河南对赵某进行抓捕,在得知赵某因另案被羁押在河南省新安县看守所时,随即对其进行突审。
赵某交代,其伙同马某、闻某经营一家催收公司,与程某(因另案被广州警方抓获)结伙,赵某从程某处得到涉案车辆虚假手续后,指派杨某查找车辆,锁定车辆具体位置向赵某反馈,赵某指派王某、孙某等人将该车辆抢回,并交给程某。
专案组兵分两路,一路侦查员到广州通过审查程某了解到,自2017年4月份开始,程某在浙江省金华市成立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伙同犯罪嫌疑人朱某(深圳某银行催收部正式职工,因另案被广州警方抓获)、赵某等人为获取非法利益,在未取得某银行授权的情况下,由犯罪嫌疑人朱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从银行内部工作系统获取贷款逾期车辆信息,又将信息利用微信、QQ等方式传给程某,程某再支付朱某相应的违法所得,随后程某将信息提供给赵某,赵某通过孙某、王某(北方负责人)、王某(南方负责人)等相关人员将车辆强行抢回,最后把车辆交给程某进行销赃。另一路侦查员通过信息研判将涉案人员孙某、杨某、朱某等人抓获。经审查,上述嫌疑人与赵某交代完全吻合。
专案组将首犯赵某从河南省新安县看守所押解回吉林延吉继续审查。随后,专案组将涉案人员贾某抓获,并现场扣押赵某团伙公司账目明细。据贾某交代,其团伙以殴打或暴力胁迫的方法在全国范围内共非法抢回抵押车辆49台。
目前,该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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