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让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妇联团委联手状告家长
本报记者 赵志锋
“我爸同意我上学后,我高兴坏了,那一刻永远也忘不了!”虽然重返校园已近一年,但每提起这件事,小娜依然很兴奋。
1月23日,《法制日报》记者在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广河县的一个小山村见到小娜,她正在写作业,“暑假作业都快完成了”。
小娜小学毕业后,因家庭困难等原因,父母让她辍学。2018年3月,广河县妇联、团委将小娜的父母起诉至广河县人民法院,这起甘肃首例“官告民”监护权纠纷案在当地引起了强烈反响。
此后,临夏州各级法院共受理24起“控辍保学”案件,24名学生全部重返校园。近日,记者赴临夏州,对全州法院审理“控辍保学”案件的情况进行了调查。
广场开庭法官释法
辍学女孩重返课堂
2018年3月,广河县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特殊案件,县妇联、县团委将小娜的父母起诉,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责令两被告履行义务教育责任,将女儿送到学校接受义务教育。
“案件受理后,因为第一次遇到这种案件,院里比较重视,立即成了审判团队。”广河县人民法院副院长、该案审判长马青良说,当天法院就和妇联、团委以及小娜所在的乡镇负责人前往小娜家了解情况。
在小娜家,马青良法官了解到,小娜非常渴望上学,但父母以家庭困难、家里需要照顾病人为由,坚决不让小娜再上学了。
当地职能部门多次做家属工作无果后,广河县人民法院决定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2018年3月14日,县法院巡回法庭在当地最大的广场——新月广场公开开庭审理,社会各界群众上千人旁听了庭审。
庭审中,县妇联主席马建云、县团委书记包学渊作为原告代理人诉称:“两被告无视法律法规,拒绝送女儿上学,非法剥夺了女儿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被告小娜的父亲坚持认为:“我家庭困难,家里也有病汉,这个学生坚决不上这个学。”
原告当庭出示证据以后,被告还是不答应。审判长马青良从情理、法理、道义等各方面对他进行教育、劝说,并严肃指出,拒绝让孩子接受义务教育要承担法律责任。
经过马青良的释法、说服、教育、批评,被告最终同意将女儿送去学校接受义务教育,并当庭签订了承诺书。
原告县团委、县妇联认为起诉的目的已达到,当庭提出了撤诉请求,法庭裁定准予撤诉。
当天下午,小娜就被送到了广河县一中办理了相关入学手续,学校为她发放了课本、作业本、校服等。重返课堂的小娜露出了灿烂的笑容。
审理一案教育一片
控辍保学难度减小
这起县团委、县妇联诉被告马某监护权纠纷案缘何要放到广场上公开开庭呢?
马青良法官解释了其中缘由:广场人员密集,利用巡回审判,目的就是让更多的群众了解不送子女上学是违法的,同时,群众通过直观的旁听,把这项法律宣传到群众之中,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起到教育和警示的作用。
据了解,自案件公开审理以后,“不送孩子上学要吃官司”的话题成为当地街头、饭桌上人们谈论的最热话题。庭审实况视频上传至网上后,也成为当天全县各类视频中点击量最高的。
庭审结束后,曾一度认为“我的女儿我说了算”的小娜父亲深有感触地说:“通过这个开庭,我也了解到不让孩子上学,我们大人要承担法律责任,我也想通了。”
旁听了案件的村民马老汉说:“这对我的观念影响特别大,以后我的孩子、孙子一定要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据介绍,这起案件审理以后,从各乡镇的反馈情况来看,“控辍保学”这项工作做起来难度小多了,各乡镇都能在很短的时间内完成“控辍保学”的任务。
据统计,2018年,广河县人民法院共受理“控辍保学”的同类案件共5件,全部审结,5个孩子都送到了学校。
马青良说,“控辍保学”是一项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新学期开始后,可能还会有这种案件,法院已经做好预案,开通绿色通道,快立、快审,尽快把孩子送到学校上学。
多管齐下扭转局面
适龄孩子不再辍学
临夏回族自治州位于甘肃省中部,是全国两个回族自治州和全省两个少数民族自治州之一,全州贫困人口集中连片分布的状况较为普遍,所辖8县市中,有7个县是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
由于部分农村家庭思想观念落后,少数适龄孩子还没接受完义务教育,就已失学在家,或外出打工,这在无形中埋下了贫困代际传递的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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