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昆明2月14日电 (缪超 何敬彬 自丽琼)14日,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张志明、康志伟等4人涉嫌敲诈勒索罪一案在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
经查明,被告人张志明、康志伟、冯义周、李威烈成立昆明万添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在无从事贷款业务合法资质情况下,以“万浩车贷”的名义吸引急需小额贷款的借款人来办理车辆抵押贷款,放款时扣除多项费用致借款人实际到手款项与借款金额不同。
此外,在签订贷款合同时又约定苛刻严格的违约条件,致使借款人极易违约,且一旦轻微违约便拖走被害人车辆,并要求被害人承担高额违约金、拖车费及提前偿还所有本息。
2017年11月至12月期间,被告人张志明、康志伟等人以上述方式先后共对12名被害人实施敲诈勒索,严重扰乱经济社会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符合恶势力犯罪团伙特征。
检方提醒,当前以车贷为名的“套路贷”犯罪多发高发,其社会危害性较大,广大民众在有贷款需求时一定要选择正规的贷款机构,仔细阅读相应的合同条款,避免落入犯罪分子精心设计的贷款圈套。(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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