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南昌3月11日电 (吴鹏泉胥万晖)江西省红十字会11日消息,该省一男子因病逝世,家属在悲痛中捐献逝者器官,挽救了3个陌生人的生命。
据介绍,47岁的王某是一位下岗工人,家住江西省宜丰县新昌镇耶溪社区。王某2012年起患有脑炎,曾前后三次在江西省人民医院进行治疗。今年3月8日,王某再次突发脑溢血昏迷不醒,在宜丰县人民医院抢救,陷入脑死亡状态。
囿于“入土为安”“身体发肤,受之父母”等传统观念,内地不少民众曾对遗体器官捐献存在偏见和不理解。
在王某生命最后一刻,其家属决定摒弃传统观念,主动提出捐献逝者器官,用于临床移植,挽救他人生命,回报社会,以另一种方式延续他的生命。
“我们家庭这几年享受了国家低保政策和他人的帮助,心中充满感激,我们想着用这种方式来回报社会,能够帮助到其他人。”王某妻子如是说。
3月9日上午,王某妻子与女儿一起在《江西省遗体捐献自愿书》上郑重地签上了各自的名字。
3月10日清晨6时20分,王某出现呼吸减弱、消失,脑干反射消失,进入脑死亡状态,最终抢救无效,医院宣布其临床死亡。当日6时27分,王某走完了最后一程。按照家属意愿,王某接受器官捐献手术,在场家属和医护人员向他深深地鞠躬,并进行最后告别。
据了解,移植医生帮助王某成功捐献了肝脏和一对肾脏,挽救了3个陌生人的生命。
人体器官捐献是一个人去世后,根据本人或亲属意愿,将其功能良好的器官,以自愿、无偿的方式捐献给人体器官捐献管理机构,用于救治器官功能衰竭、急需器官移植的患者,使其能够延续生命,改善未来生活质量。器官捐献与移植,对于器官功能衰竭患者来说,无疑是一场生命接力。(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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