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健身器材不能重建轻管
韩朝辉
如今,健身器材成为很多小区和公园的标准配置。然而,随着时间推移,一些小区的健身器材出现破旧损坏,不仅影响小区形象,还给居民锻炼带来了安全隐患。
近年来,公共健身器材使用乱象频发,或是缺少必要警示和说明,或是缺乏及时维护和更新,或是因报修繁琐被“一扔了之”……究其原因,主要是公共健身器材重建轻管,建成交付业主使用后就不再过问的情况比较普遍,于是部分公共健身器材成为“鸡肋”。
一般来说,小区及公园等公共场所的健身器材来源主要是政府采购并投放、体育主管部门等赠予、开发商或物业自行购置并投放。按照捐赠受赠协议有关条款规定,这些器材应由受赠单位负责管理和日常维护,并承担维护经费;各单位自行购置的则由各单位负责管理、维修及承担费用。因而,小区物业和公园管理处要担起安全保障义务,及时做好设置和填写必要的标识牌、维修和更换损坏的健身器材、清理和保障卫生情况等后续管理工作。
同时,使用者也要文明使用各类健身器材,不恶意污染损坏,不随意更改用途等。只有管理者、使用者共同维护,公共健身器材才能用得好、用得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