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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届中国新闻奖评选工作启动

2019-02-12 21:15 来源:互联网整理 责任编辑:WB001 字体:

中国记协近日发布了《中国新闻奖评选办法》和《关于第二十九届中国新闻奖报送工作的通知》,启动今年中国新闻奖评选工作

2019年中国新闻奖初评通知及申报表格下载

中国新闻奖评选办法

中国新闻奖是经中央批准常设的全国优秀新闻作品最高奖,由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主办,每年评选一次。

    一、评奖宗旨

开展中国新闻奖评选活动,旨在检阅我国新闻工作年度业绩,展示新闻战线“三项学习教育”活动和“走转改”活动成果,发挥优秀新闻作品的示范作用,推动新闻媒体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积极宣传党的主张,深入反映群众呼声,唱响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努力提高新闻舆论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巩固壮大主流思想舆论,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凝聚强大舆论力量、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引导广大新闻工作者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记职责使命,践行“四向四做”,增强“脚力、眼力、脑力、笔力”,保持人民情怀,记录伟大时代,讲好中国故事,传播中国声音,守正创新做好新形势下新闻舆论工作,为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断作出更大贡献。

    二、参评范围

参评范围为经国家正式批准的报社(报业集团)、通讯社、广播电台、电视台以及新闻宣传主管部门和新闻单位主办的具有登载新闻业务资质的新闻网站(不含网络版、电子版)。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存在突出问题的媒体,不得推荐作品参评当届中国新闻奖。

中国新闻奖参评作品为以上新闻单位原创,由新闻工作者采写制作,并在上一年度内刊播的新闻作品;有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的报刊在上一年度刊发的新闻论文;参评媒体融合奖项作品要求在以上新闻单位移动端发布,应用数字技术、移动互联网技术进行融合传播。近3年内有不良职业道德记录的新闻工作者参与采编的作品不予评选。

1.“新闻工作者”为在新闻单位从事新闻采编工作的人员,或与新闻单位具有相对稳定的聘用或合作关系从事新闻采编工作的人员。

2.与新闻单位具有相对稳定的聘用或合作关系的界定,由新闻单位自行把握。与新闻单位没有相对稳定的聘用或合作关系的人员,不允许参评。

3.在新闻单位从事新闻采编工作的人员,不包括行政、经营、后勤、党务等非采编岗位工作人员。

4.高校新闻院系教师、新闻研究人员可参加新闻论文评选。

三、评选项目及基本要求

中国新闻奖设35个评选项目,参评作品的作者(主创人员)和编辑人数按各项目规定申报,姓名和排序以刊播时署名为准(刊播时署笔名、网名的,申报时可在笔名、网名后括号内填报本名;刊播时未署名的,按“集体”申报)。申报作者(主创人员)、编辑为“集体”的,需附作者(主创人员)、编辑名单。

编辑报送要求:每件作品必须报1—3名编辑,不能空缺,超

过3人按“集体”申报。作者(主创人员)、编辑人员可以重复。以下有关项目的编辑均按照此要求报送。

1.文字类作品参评项目

(1)消息类:迅速报道新闻事实的新闻作品。作者(主创人员)超过3人按“集体”申报。

(2)评论类:对新闻事件、热点话题、社会现象等进行事实分析和说理的新闻作品。包括社论、评论员文章、署名评论等,不包括杂文。作者(主创人员)超过3人按“集体”申报。

(3)通讯与深度报道类:用分析性报道、解释性报道、调查性报道、新闻特写、新闻综述等表现手法对新闻人物、事件等进行深入和详细报道的新闻作品(含分期刊发的通讯)。作者(主创人员)超过3人按“集体”申报。

(4)系列(连续、组合)报道类:系列报道是指围绕某一主题或已经发生的新闻事件等所做的多角度、多侧面报道。作品整体性强,单件作品之间关联性强。连续报道是指围绕正在发生的新闻事件连续刊发的“跟踪式”报道。组合报道是指围绕同一主题、现象、人物、事件在同期同一专题内刊发的不同体裁的报道。本评选项目不包括系列评论和系列理论文章,不含将分散发表的、主题或内容相关的报道集纳在一起的作品。

参评该项目的作品,其单件作品不得少于3篇。刊播时间跨年度的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按作品结束时的刊播年度申报。

参评的系列、连续报道要求报送开头、中间、结尾部分各1件代表作,组合报道选择3件代表作。作者(主创人员)超过7人按“集体”申报。

(5)新闻版面:要闻版等新闻版面(不包括预拼版和摄影、漫画等专副刊版面以及成组的版面)。作者(主创人员)超过3人按“集体”申报。

(6)副刊作品:包括杂文、文艺评论、特写和报告文学。作者(主创人员)超过3人按“集体”申报。

2.广播、电视作品参评项目

(1)消息类:定义同文字类。广播作品作者(主创人员)超过4人按“集体”申报;电视作品作者(主创人员)超过5人按“集体”申报。

(2)评论类:定义同文字类。包括以评论为主的述评性节目。作者(主创人员)要求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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