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今年两会上,魏玉山委员提交的制定图书交易价格法提案缘何“刷屏”成焦点——老话题,切中行业大痛点
“说出了我们的心声”“制定图书交易价格法,规范图书市场秩序,极有必要”“切中行业痛点”……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院长魏玉山在全国两会上提交的《关于制定图书交易价格法,规范图书市场秩序的提案》,引发业内强烈反响。
遏制恶性竞争
“说出了发行业的心声。虽然是个老话题,却剑指整个行业发展的痛点。”江苏凤凰出版传媒集团总经理周斌对这一提案深表赞同,“很长一段时间以来,图书价格的乱象一直困扰着大家。”他告诉《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记者,江苏发行协会已经就提案的主要内容和要点进行研讨。周斌说,未来图书市场如何健康繁荣发展,怎样更好地满足读者的需求,值得我们每一个人思考。
中国编辑学会会长郝振省表示,如果不能很好地保护图书价格,强化它的相对稳定性,就会影响到图书整个生产链条的正常运行,影响到健康出版物的出版,影响到精品出版物的打造,影响到品牌出版物的积淀,甚至会导致恶性循环,使出版业难以发挥自身应有的作用,败坏人们正常精神文化需求的胃口,最终影响国家文化建设大局,影响“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全面实施。在郝振省看来,提案的目的,是使出版行业与其他行业处在一个价格和价值相对合理和谐的格局中,使图书价格体系与价格水平处在一个可控、可预期的状态,维持正常的图书生产和再生产,有效满足人民群众对包括图书在内的出版物的需求。
北京发行集团董事长李湛军认为,图书价格的乱象,会摧毁这个行业,这种呼吁在行业由来已久,作为两会提案,得到了广泛传播,从某种意义上讲,更加强化这一呼声。“目前网络销售价格和实体店进货价格一样,实体店已进入无利可图时代,卖书越多亏得越多,再加上网上渠道对于出版社供货折扣的压低,使得我们的压力很大。”李湛军认为,提案是正能量的呼吁,希望能形成一种声浪,让政府能通过法律形式规范图书价格体系,保护行业健康发展。
全国政协委员、商务印书馆总经理于殿利认为,“对图书非理性地低折扣销售,甚至把图书当作其他商品的附赠品来处理,这看似是促进销售的行为,实际上是让图书沦为了其他产业、产品的附庸,发挥不了它应有的价值,得不偿失。”于殿利呼吁,“相关部门一定要阻止图书非理性乱打折的行为。”
要用法律约束
“提案不是泛泛地呼吁,而是从专业的角度提出要修改法律,对图书价格有一个公平立法,从法律上规范图书的销售,这非常实在。”在周斌看来,“提案从文化例外的角度来讲,从国内已出台的现行法规来讲,很专业。”
魏玉山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次的提案主要是从立法的角度来提建议的。他认为,首先要修改法律。在法律上把图书作为一种“例外产品”,可以形成统一的定价。“因为图书的定价体系和其他产品不一样,我们图书的定价体系目前是‘固定定价制度’,或者是叫‘价格转售制度’,意思是由生产者直接确定销售产品的价格,而其他产品不是,不会把定价直接写在产品上。”在魏玉山看来,图书的这种由生产者直接把定价标在产品上的“特殊定价体制”,要求销售终端要按照这样一种价格销售,如果不能保证销售价格,那么生产这种体系是不成立的。
“现在法律上需要明确图书的特殊性,要把它列为‘例外产品’。”这样就要修改法律,同时要制定专门的图书价格法。“对图书的特殊性光靠道德约束还不够,更要用法律来约束。”魏玉山表示,“这样就能使图书定价和销售价格一致,解决网上书店想怎么打折就怎么打折的问题,最终保护作者和读者的利益。”
推动文化繁荣
“图书是塑造人类灵魂的工具,提案的目的,就是要推动文化繁荣。”周斌认为,从立法的角度规范图书交易价格,对图书业态的发展有好处。“这并不是限制网上平台的发展,而是通过这样的规范,让大家各得其所地更好发展。”周斌认为,制定图书公平交易价格法规,并不仅仅是保护行业自身,而是从高质量发展,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方面,能够更好地在产业链上下游保证图书的出版发行良好运行,使得更多更好的图书文化产品,通过更便捷更好的通道送到读者手中。
在于殿利看来,目前有一个逻辑其实是错误的,“图书价格在市场调节作用下自由发展,这看似有利于读者、消费者,使得他们获得短期利益,但从长期来看,不仅有损读者利益,在一定程度上还影响出版社的精品生产、知识创新,甚至一定程度上影响国家精神文明建设。”于殿利认为,长此以往,好书越来越难以为继,出版社也难以实现有效扩大再生产。图书不仅是特殊商品、“例外商品”,它更应在国家层面被定义成“战略性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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