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 国务院日前就支持河北雄安新区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提出指导意见。
意见指出,要把雄安新区建设成为北京非首都功能集中承载地、京津冀城市群重要一极、高质量高水平社会主义现代化城市,发挥对全面深化改革的引领示范带动作用。
△京畿大地上的这一抹未来之蓝,就是雄安新区,规划面积1770平方公里。(图片来源于《河北雄安新区规划纲要》)
意见就支持河北雄安新区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保障措施作了具体部署。
创新雄安
支持在京国有企业总部及分支机构向雄安新区转移,在疏解中推动国有经济布局优化、结构调整、战略性重组,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
加强创新能力建设和科技成果转化
引导现有在京科研机构和创新平台有序向雄安新区疏解,新设立的国家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等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优先在雄安新区布局,支持建设雄安新区中关村科技园。
构建现代产权保护体系
建立并完善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产权保护制度,充分发挥产权激励作用。
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
统筹军民共用重大科研基地和基础设施布局建设,建立军民融合重大研发任务协同创新机制,放宽国防科技领域市场准入。
智慧雄安
探索智慧城市
应用新技术创新城市管理模式,建设智能高效宜居新型城市,实现城市管理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开展大数据应用综合性试验,推动建设跨部门、跨层级、跨业务的大数据中心,实现数据信息共享和深度应用。支持雄安新区在构建世界先进的城市信息基础设施基础上,深入推进“城市大脑”建设,探索建立基于全面感知的数据研判决策治理一体化智能城市管理模式,为交通、安全、环卫等精细化管理提供瞬时反应、高效联动的解决方案。
民生雄安
构建新型住房供给体系
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落实职住平衡要求,推动雄安新区居民实现住有所居。针对多层次住房需求建立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个人产权住房以共有产权房为主。严禁大规模开发商业房地产,严控周边房价,严加防范炒地炒房投机行为。
推进现代教育体系建设
支持雄安新区引进京津及国内外优质教育资源,引导和支持在京高校、有创新特色的中等职业学校等通过整体搬迁、办分校、联合办学等多种方式向雄安新区疏解转移,支持“双一流”建设高校在雄安新区办学。
创新医疗卫生体系和制度
支持在京医院通过整体搬迁、办分院、联合办医等多种方式向雄安新区疏解转移,允许在京医院在雄安新区设立法人机构。允许设立外商独资的医疗咨询机构,支持境外医师来雄安新区行医。推动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实现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健康管理。
人才雄安
构建灵活高效的用人制度
面向全国选拔优秀人才到雄安新区工作,构建适应雄安新区定位和发展需要的干部人才管理制度。
建立科技人才激励机制
赋予雄安新区科研机构和高校更大的收入分配自主权,建立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薪酬分配制度。探索在科研经费和科技成果管理等方面实行负面清单制度。
优化境外人才引进和服务管理
建立吸引海外人才回国创新创业服务机制,探索实行更开放的境外人才引进和出入境管理制度。
绿色雄安
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将美丽乡村建设与特色小城镇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实现差异化特色发展,打造美丽乡村样板。
创新生态保护修复治理体系
建立雄安新区及周边区域生态环境协同治理长效机制,推进白洋淀及上下游协同保护和生态整体修复,支持将雄安新区纳入国家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支持白洋淀上游开展新建规模化林场试点。
完善市场化生态保护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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