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呼和浩特12月21日电 (张林虎)连日来,呼和浩特市“12·17”故意杀人案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21日,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发布消息称,案发后该院迅速启动提前介入机制,并披露部分案件细节。
据了解,经初步查证,犯罪嫌疑人李某某于2018年12月16日15时许,将刘某某在呼和浩特市金川西侧水厂办公室内持刀杀害后,从其身上搜走家门钥匙。随后,他开车来到刘某某位于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呼铁佳园住处,将刘某某妻子张某某持刀杀害。
12月17日7时,犯罪嫌疑人李某某驾车来到位于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天骄花园小区潘某某的住所,在电梯内将潘某某妻子肖某某、女儿潘小某持刀杀害。随后,他从肖某某身上搜走家门钥匙,返回潘某某家中,将潘某某在家中持刀杀害,后驾车逃离现场。
案发后,呼和浩特警方很快锁定犯罪嫌疑人并将其抓获。呼和浩特市检察院同时迅速启动提前介入机制,监督、引导侦查取证,详细研究制定侦查预案,分析案情,提出及时固定、提取证据等建议,进一步引导公安机关规范取证、严格执法。
目前,该案正在侦查取证中。(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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