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公共交通安全重在预防
指导意见出台应对抢夺方向盘高危事件专家强调
《关于依法惩治妨害公共交通工具安全驾驶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指出,乘客在公共交通工具行驶过程中,抢夺方向盘、变速杆等操纵装置,殴打、拉拽驾驶人员,或者有其他妨害安全驾驶行为,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
《指导意见》对用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进行了详细解释,加强了惩治力度,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预防此类违法违规行为,对维护公共交通安全有十分深远的意义
在公共交通安全问题上,法律预防只是其中一方面,要通过技防、安防、物防、社会预防等方面,实现安全事故的充分防范
本报记者 杜 晓
本报实习生 徐静华
近日,有网友爆料,重庆万州25路公交车再现乘客殴打司机事件。从已经公开的视频可以看到,在一辆正在行驶的公共汽车上,一名男子情绪激动,不顾其他乘客阻拦,冲上去殴打司机。目前,当地警方已经介入调查。
近年来,殴打公交车司机、抢夺方向盘等妨害安全驾驶的行为不时出现。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最近联合印发了《关于依法惩治妨害公共交通工具安全驾驶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进一步提升对公共交通安全秩序的法律保障力度。
此后,交通运输部官方网站也发布了部分行业标准修改情况,其中,《城市公共汽电车应急处置基本操作规程》(以下简称《操作规程》)增加车辆方向盘被人抢夺后的操作规程。
对此,《法制日报》记者采访了业内有关专家。
发生多起抢夺方向盘事件
完善制度从源头维护安全
据一家媒体不完全统计,仅2017年一年,全国就至少发生过36起乘客袭击司机的案例。
自2018年10月26日发生了重庆大巴车坠江事件后,抢夺方向盘等行为引发了全社会的关注和反思。在重庆大巴车坠江事件发生之后,北京又发生了一起抢夺方向盘事件。
从已经公开的视频可以看到,女乘客先是在车后门处大闹,甚至想打开车载灭火器喷射,发现自己不会使用之后,又把灭火器摔在地上,冲到司机附近,抢夺方向盘。
警方就此发出通报:(2018年)11月15日上午,乘客孙某(女,34岁,本市人)从顺义闫家营搭乘945路公交车行驶至地铁俸伯站时,准备刷卡下车换乘地铁,因对刷卡显示扣费金额有异议,要求售票员解决并拒绝下车。车辆继续行驶后,孙某情绪激动,摔砸车载灭火器,与指责其行为的乘客发生争执,之后冲到司机身旁,言语威胁司机停车,欲拍击控制台车门按钮,干扰司机正常驾驶,被车上乘务管理人员制止,后司机停车。接公交车售票员报警后,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将孙某当场控制并带离现场。经民警教育,孙某已认识到自己行为的危害性,并表示悔过。因孙某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无理取闹,严重影响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运行秩序,已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发布的《司法大数据专题报告之公交车司乘冲突引发刑事案件分析》表明,“公交车司乘冲突引发的刑事案件量稳中有升”“涉案罪名集中在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和故意伤害罪,合计占比近七成”“乘客犯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为主,占比55.77%”“司机犯罪以故意伤害罪居多,占比56.86%”“纠纷起因多为车费、上下车地点等小事,合计占比近六成”“超半数案件有乘客攻击司机的行为,更有近三成乘客出现抢夺车辆操纵装置的情况”“超五成案件发生在车辆行驶过程中,46.4%的案件有‘紧急停车’情形”“90.57%的判决为有期徒刑,超八成被告人刑期在一年至五年”。
中国人民大学危机管理研究中心主任唐钧认为:“《指导意见》和《操作规程》回应了近几年频发的抢夺方向盘高危事件,从制度层面不断完善,从根源上应对此类危机,争取让悲剧不再发生。”
交通部管理干部学院政法教研部主任张柱庭认为,《指导意见》的出台值得充分肯定。
“现有立法中对危害公共交通行为的这一类问题,尚没有明确的定罪依据。与此类似的有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当年因为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的事情不少,所以专门对此种行为进行立法,包括暴力威胁乘务人员、未经批准进驾驶舱的行为都要进行定罪。相关法律规定有力地保护了航空安全,作用非常明显。但是刑法上的相关规定只适用于航空,不适用于道路、铁路等公共交通工具。无论是航空安全还是道路公共交通安全,应该给予同等的刑法保护。因此,《指导意见》的出台对于维护公共交通安全有十分深远的意义。”张柱庭说。
法律规定阐释更加明确
加大违法成本重在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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