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陇西法院将重审醉驾致死案
本报讯(记者 孔令晗)2月2日,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毛志尧交通肇事案”相关情况的通报。甘肃陇西法院官方微博昨晚表示,将依法对此案进行再审。
昨天晚上,北青报记者在甘肃陇西法院官方微博上看到,法院表示:“ 为确保案件公平公正,回应社会关切,我院于2019年1月26日启动了对本案的评查工作。根据评查结果:我院决定依法对本案进行再审。”
2019年1月25日,甘肃省定西市陇西县纪委监委通报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案例,其中“县工商局干部毛志尧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通报引发网民关注。2月2日,甘肃省检察院发布回应称,对此高度关注,已于1月28日派出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调查组,赴陇西县核实案件有关情况。
甘肃省人民检察院认为,“毛志尧交通肇事案”一审判决免予刑事处罚明显过轻,已责成定西市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要求依法纠正原判错误。
据毛志尧交通肇事案判决书显示,2017年9月4日4时40分许,被告人毛志尧醉酒驾驶小型轿车超速行驶,后将正在城区道路上打扫卫生的环卫工人宋某某碰撞,致其当场死亡。事故发生后,被告人毛志尧拨打110电话报警。经陇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毛志尧承担事故全部责任。且经甘肃陇通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检验,被告人毛某某血液中检出乙醇,平均含量为268.15mg/100ml。
据公诉方陇西县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副科长原文武透露,此前公诉机关甚至做出过不起诉决定。原文武在接受央视采访时表示:“被告人毛志尧有投案自首情节,并且与被害人家属达成了80万的赔偿协议,被害人家属恳请司法机关不要追究被告人毛志尧的刑事责任,当时被告人毛志尧认罪悔罪,结合这些,作出不起诉决定。”所幸该决定上报至定西市检察院备查时,被批复不起诉不当,于是指定陇西县检察院提起公诉。
通报提到,陇西县人民检察院承办该案的检察官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的有关表述,是不当的、错误的。
2月2日下午,北京青年报记者致电陇西县检察院获知,该院目前已经接到省检察院上述通报。至于承办检察官是否已经作出检讨,被工作人员以非本部门职能范围拒绝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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