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上“种”出的房,全部拆除
执法人员上门对“大棚房”整治对象宣讲政策。
本报记者 邓超 通讯员 杨坤
“大棚房”是以农业项目为名,擅自改变农用地性质,违法占地进行非农业建设。其典型表现形式是在大棚内部或依托大棚在附近建设居住、休闲等性质建筑物。为坚决遏制“大棚房”问题蔓延势头,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近期济宁高新区开展了“大棚房”专项整治活动,重点查处整改“大棚房”典型违法问题。截至目前,全区“大棚房”均已获得整改。
前期详实摸排到底
耐心交流赢得配合
“目前,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对‘大棚房’的治理力度,针对高新区明确的三大类大棚房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同时,对于已经清理完成的土地,加快复耕复垦速度,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管力度,保证土地复耕质量。”高新区国土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一直以来,存量违建的处置是老大难问题,涉及的历史遗留问题比较多,为此,高新区对“大棚房”项目积极开展全面排查摸底,健全备查台账。管委会建立网格化管理、分片包干制度,逐一登记造册,建立详实的核查台账,落实整改时限及责任人。
“整治‘大棚房’没有捷径可走,除细化工作方案外,全靠功夫去磨,与拆除户谈心交心,讲明白政策,赢得他们主动配合支持。”接庄街道党工委委员魏中勋介绍,自全市“大棚房”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高新区多次召开“大棚房”清理整治行动专题会议,拉开了这场硬仗的大幕,在会上,明确了下一步“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专项行动目标任务,要求按时间节点将已排查发现的“大棚房”问题整改到位。
为确保严格标准整改,高新区管委会第一时间成立了由国土、农业等部门组成的联合督导组,深入一线督导检查,全面掌握整改进度,对整改落实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到位的街道和单位,下发整改通知单。各街道通过张贴“大棚房”公告、悬挂条幅等形式,大力宣传“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和相关要求,确保清理整治工作有序推进。
拆除复耕有序推进
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20日上午,记者跟随国土分局工作人员来到接庄街道“大棚房”整治现场看到,工作人员正在清理建筑垃圾。原本用于餐饮、娱乐、住宿的房屋都已被夷为平地,部分区域已经完成了复耕复垦工作。这处在此经营多年的私家庄园农用地占地约10000平米,于多年前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农田,建造了大量混凝土和钢结构房屋,用于餐饮、娱乐和住宿,属于“大棚房”整治范围,被列为重点拆除对象。高新区国土分局工作人员、街道干部多次和私家庄园负责人沟通,连续几天劝导,晓之以情,动之以理,私家庄园负责人才主动配合自拆。为加快该户拆除速度,3月15日以来,接庄街道派驻专人每天赶赴现场督促当事人拆除,该处违建设施群于3月17日就已全部拆除完毕,目前拆除物品清理工作和土地复垦复耕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当中。
“我们这次整治的‘大棚房’与严格意义上的‘大棚房’略有区别,范围更广。”据国土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治理行动的目的是解决“农地非农化”问题,是为加强耕地保护、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而打响的一场硬仗。不仅是在农业园区内的违法建筑,包括以农业设施为名直接占用耕地违法建设的住宅、餐饮、会议培训场所、生产等非农设施都必须坚决拆除复耕,超面积建设的农业设施用房也需进行整改并补办相关手续。
下一步,高新区将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部署,进一步认清“大棚房”问题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构建长效监管机制,规范设施农业管理,从源头上杜绝“大棚房”问题的发生。为加强耕地保护、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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