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车位和垃圾站 小区绿地遭挪用
涉事通州康惠园3号院、朝阳芍药居2号院物业和居委会表示已停工;专家称挪用应征求全体业主意见
近日,芍药居一小区占绿地建垃圾站遭居民反对,目前已停工。
新京报记者 张静姝 摄
草地变绿,树冒新芽,市民踏青的好时节到来,但有些小区的居民却差点连家门口的绿地都保不住。
近日,北京有2处小区物业和居委会尝试用小区绿地建设车位和临时垃圾站,因遭居民反对而停工。专家表示,绿地属小区业主共有,挪为他用涉嫌违法,应先征求全体业主意见。
现象1
铲草坪建停车位
3月23日,家住通州区康惠园3号院的居民马先生发现,小区中心花园一侧的草坪被刨了,取而代之的是水泥砖。工人称要修建停车场。
“小区绿化面积有限,凭啥就这么点绿地还给我们铲了呢?”马先生说,“小区绿地是业主共有的,在我们不知情不同意的情况下就改变用途,不合法。”
小区另一位居民方女士表示,修建停车位勉强可接受,“因为小区车位确实不够用。”不过方女士觉得,之所以车位不够用,一方面是因为车位少,另一方面是因为物业对外来车辆管控不严。
3月29日,新京报记者在康惠园3号院看见,马先生所说的地方,有数名工人正在翻土。工人们称,这片地方之前确实是草坪,但长得不好。记者估算,这片区域大概可停放15辆私家车。
新京报记者发现,康惠园3号院楼间固定停车位有一半都停满了车,其余的也都装有地锁。小区内道路的一侧也成了停车位。即便是工作日的上午,小区门外的东柳巷中街道路两侧也都几乎停满车辆。
一名业主称,带有地锁的车位是业主固定租用的,其余空位,车辆只能“先到先得”。
■ 回应
物业:车位少 占绿地是无奈之举
新京报记者联系到负责管理康惠园3号院的北京金海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双桥分公司,工作人员刘女士称,此次用绿地改造停车位是无奈之举。
“康惠园是两限房小区,在设计之初就没有地下停车位,此外,地面停车位有限,现在有车的家庭又越来越多。目前小区户数和车位大概是5:1,远远不够用。”
刘女士说,业主们对增加停车位的呼声越来越高,一些没有固定车位的业主经常提意见要求增停车位,“所以我们只能把一部分绿地进行改造,但因为部分业主不同意改造,我们已经在恢复绿地了。”
现象2
绿地上盖垃圾站
几乎是同一时间,朝阳区芍药居2号院也有一片绿地将恢复原貌。不久前,这里差点要建一个建筑垃圾存放站。
芍药居2号院是一个典型的老旧小区,建设于上世纪80年代,道路窄、绿地少。小区居民马先生近日发现,8号楼和9号楼之间的小花园里,摆放了一些钢材和金属板,工人们介绍,这里要建一个垃圾站。
马先生被吓了一跳,“这是不让人好好住着了啊?”马先生的邻居知道这个消息后,都表示不能接受,并接连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
3月29日,新京报记者在小区内看到,垃圾站已停工,已搭建好的四根3米多高的立柱还没拆除,建筑材料摆放在地上。一名住户称:“这儿建垃圾站,且不说遮挡一层住户采光。垃圾堆这儿,夏天滋生蚊虫,再要有点味道,谁受得了。”
一位保洁员解释,自己是物业公司请来处理日常生活垃圾的。就其了解,绿地上原本要建的垃圾站打算用于放建筑垃圾,不会产生蚊虫和味道。不过在居民们的反对下,垃圾站还是拆了。
■ 回应
居委会:想办好事 难让所有人满意
芍药居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尤先生向新京报记者解释称,垃圾站是他们牵头建设的,之所以这么做,是因为居民们对小区堆放的建筑垃圾抱怨不迭,“老小区翻新装修的多,建筑垃圾不清理,居民就不满意。”
尤先生说,居委会也想过很多办法,最后决定建一个垃圾站,把建筑垃圾集中堆放,定时清走。但垃圾站建在哪成了问题,“不能占道,不能占车位,只能用绿地了。”
“我们也是没有办法,才选择了小区最里面那片地方来建,但受到附近两个楼居民的阻拦。目前已停止修建。”尤先生说,居委会是想办好事,但没法让所有人都满意。
专家说法
专家:占绿地涉嫌违法 挪为他用应征求业主意见
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明确了业主对建筑物区分所有权,还对住宅小区道路、车库、绿地等建筑物区划内公共空间进行了归属界定。
这就意味着,任何人都不能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对这些属于小区业主共有的空间进行占有或牟利,否则有关部门可对这种行为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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