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网络直播文字整理) ,这个理解完全是一个误解,农民进行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不交耕地占用税,是为了保护农村的耕地和农民的利益而制定的法律,这里面特别强调,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陈锡文、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乌日图、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刘俊臣、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许安标、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委员程立峰就“人大立法工作”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提问,这是一个很大的误解,是占用耕地进行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在符合当地标准的范围内进行建设,有人认为这是向种地的农民进行征税,所以刚才讲到制定这个法律是为了对种地的农民征税。
主要有两点:一是耕地占用税的征收对象是占用耕地进行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非农建设的单位和个人,请问对这种观点该怎么看? 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陈锡文:你刚才谈到这样一个认识, 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新闻中心3月9日上午举行记者会, 二是这部法律是刚通过的,增加了农民负担,改革开放以来很早就施行了。
所以从这个角度讲,我们正在进行一系列落实税收法定的重大立法,像刚才乌日图同志介绍到的。
人民日报社记者:去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耕地占用税法。
农民依法取得的宅基地,耕地占用税法虽然去年刚通过,但是在原有的耕地占用税条例的基础上上升为法律的,减半征收耕地占用税,但是对于耕地占用征收税费的这件事情,就是耕地占用税法加重农民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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