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纪检监察机关以专项治理为抓手——
当好群众利益“守护人”
春种一粒粟,秋收万颗子。2018年,福建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一项重点工作,以专项治理为抓手,深入开展扶贫领域、民生领域、涉黑涉恶腐败、移风易俗专项治理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集中整治,广大群众从中感受到愈来愈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一竿子插到底”,把责任传到“神经末梢”
福建省纪委监委自上而下持续传导责任压力,推动治理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往深里抓、实里做。
2018年初,省纪委围绕开展扶贫领域、民生领域、涉黑涉恶腐败、移风易俗等专项治理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集中整治,先后下发通知,对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提出具体要求,明晰重点任务和时序进度。
“治理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重点在基层一线,关键在责任到位。”为推动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福建省纪委监委把专项治理纳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巡视巡察、日常监督、工作检查的重要内容,综合运用重点督办、挂牌督办、清单限办、直查快办等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办法,以“一竿子插到底”的务实作风,推动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切实把职责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到行动上。
以涉黑涉恶腐败治理为例,福建省纪委监委先后对4批147条问题线索开展挂牌督办,建立台账,对账销号,一抓到底。
在查办福清市林德发、林风父子涉黑涉恶问题及背后“保护伞”一案中,省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先后12次作出批示,省纪委监委直接督办,福州市、县两级纪委监委密切配合,打“伞”破“网”,共处理党员干部66人,其中移送司法机关处理8人。
全省各级各部门结合实际,纷纷扛起责任,采取有力措施,向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开刀”。省农业农村厅以村级换届为契机,开展村干部任期内经济责任审计,查出涉嫌贪污、挪用集体财物党员干部47人,涉及金额1149.2万元;泉州市建立治理涉黑涉恶季度例会、线索管理、挂牌督办、责任捆绑、对外协作等落实机制。
分领域治理,对动群众“奶酪”者坚决说“不”
在福建各地,基层群众感受到了纪检监察机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的决心和力度。这是福建省坚持问题导向,精准化施策、分领域治理的效应。
——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扶贫领域问题,组织对尚未脱贫的贫困户开展100%入户访查,对已脱贫的按20%比例随机入户访查。建立省纪委监委直查快办一批、督促市级纪委监委直查快办一批、对已查结的问题“回头看”一批的“三个一批”治理机制,严查扶贫领域违规违纪违法问题。
——针对群众广为关注的民生领域腐败问题,建立纪委监委强化专责监督、民生职能部门分头治理的“1+X”联合工作机制,逐一明确民生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内容、责任部门以及方法步骤和具体要求。
——针对群众最为痛恨的黑恶势力问题,充分发挥信访主渠道、巡视巡察“利剑”、派驻监督“探头”等作用,对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围绕重点问题,采取领导包案、挂牌督办、提级查办等方式,重拳出击,惩恶除“伞”。
——针对群众普遍反映的歪风陋习问题,坚持从党员干部抓起,从群众反映最强烈的不良风气抓起,以点带面,推动移风易俗专项治理在全省深化拓展,形成正能量聚变效应,实现党风与民风良性互动、向上向善。
——针对群众最为反感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坚持“靶向治疗”,围绕基层和群众反映强烈的“文山会海”、扶贫工作检查泛滥、民生项目脱离实际以及“为官不为”等四个方面,梳理出30种具体表现形式,按照摸排一批问题线索、整治一批突出问题、通报一批典型案件的治理思路,在全省开展综合整治。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2018年福建省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1495起2361人;查处侵害群众利益和不正之风问题3372起5174人;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问题297起424人;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939起1684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294起。
做好“后半篇文章”,持续放大综合效应
福建省纪委监委在综合整治过程中,在坚持治标的同时,把治本摆在重要位置,不断总结专项治理工作经验,把实践成果上升为制度规范,推动实现精准监督、精准施策。
赞助商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