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8日,此前参加民主推荐的村民代表胡昌全(左)领到了12天的误工补助600元。杨建勋 摄
寒冬腊月,湖北省鄂州市葛店开发区胡铺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圆满结束,会议室里,新当选的村“两委”班子正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换届选举中村民误工补助问题。
“去年10月份到今年1月初,村民换届选举委员会和选举监督委员会工作人员按规定领取了会议误工补助,有的同志提出,参加党支部换届选举的工作人员是否也可以领取会议误工补助。”新当选的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刘雄把问题抛了出来。
“十八大以来,中央出台了八项规定,上级对津补贴和补助发放管理要求很严格,一些地方的党员干部因滥发津补贴受到处分。是否发放会议补助,建议还是向镇里请示一下,让分管的镇领导批一下比较稳妥。”新当选的村党支部委员、村委会委员胡汉波接过了话茬。
紧跟着,其他几名班子成员也发表了各自的看法,看得出,虽然大家倾向于不发补助,但个别同志语气里多少透着一些“妥协”和不甘。
“要说这次换届选举,同志们都非常辛苦,白天开会讨论,晚上还要顶着寒风冷雨,挨家挨户宣传,做好政策解读,为选举圆满成功立下了大功。但党规党纪的底线不能突破,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决不能违反。”连任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陈启国亮明立场。
我是作为驻村第一书记参加会议的。会上,我为新班子能够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感到欣喜,但同时又觉得问题没有谈透彻,大家心里还存在一些疑惑。
为了彻底消除大家的疑问,我决定向镇财政所负责人胡泳枝请教。
“《湖北省村级非生产性支出管理办法(试行)》第七条规定,村级会议应严格控制数量,规范管理。确需发放误工补助的会议应从严控制,按预算执行。严禁党员大会发放会议误工补助,严禁村‘两委’干部领取会议误工补助。”胡泳枝的答复通过电话清晰地传了过来。
“那我们就按照规定执行吧。”听到电话那头的解释,刘雄连忙说道。
“严禁党员大会发放会议误工补助,可是在村支部预备人选民主推荐过程中,村党支部组织召开了全体党员和村民代表会议,一些不是党员的村民代表也参加了会议,他们能不能领误工补助呢?”胡汉波又抛出一个问题。
我再次拨通胡泳枝的电话。
“不是党员的村民代表参加村级会议,根据《关于村级财务使用〈鄂州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小额支付单〉的补充通知》第二条规定,原则上每人每天可领取误工补助30-50元,而且必须注明会议时间、地点、内容及参会人员姓名等。”因为开着免提,在场的同志听得一清二楚。
至此,讨论的议题终于有了结论。
“今天的专题会时间不长,却给大家上了生动的一课。纪律规矩是底线,一刻都不能放松;群众利益是生命线,一刻也不能丢弃。作为新任‘两委’班子成员,我们在工作上一定要严守纪律,按制度和规矩办事,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同时还要实事求是、勇于担当,切实维护好群众的合法权益。”会议结束时,陈启国一席话引得大家频频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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