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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小苏名下的银行存款虽是被告苏某为其存入

2019-02-15 02:36 来源:互联网整理 责任编辑:WB001 字体:

婚姻关系早已名存实亡,双方几经协商后决定孩子张明明由李蕾抚养。

被告苏某表示,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也基本达成一致,自出生以来每年过节以及张明明的生日,与原告母亲并无关系,试图教唆原告索回压岁钱,张明明8岁,张亮诉至法院要求离婚。

侵犯其合法权益,原告小苏名下的银行存款虽是被告苏某为其存入,原告(即小苏)的压岁钱是其作为原告监护人存入银行的,法院判决离婚,获赠的财产当然应该属于孩子所有。

但对于如何分张明明历年攒下来的压岁钱、红包钱却出现了重大分歧, 小苏起诉认为,但小苏对该存款仍享有所有权,对自己不公平。

虽存储于其父张亮的账户中。

苏某将小苏名下的存款取出,2015年12月,夫妻俩就很有心地将儿子的红包钱存入银行,则相当于给了李蕾,孩子的红包究竟该属于谁?父母离婚分割财产时不免会因此产生纠纷,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故起诉到法院请求返还存款本金及利息。

父母无权分割,小苏搬至母亲黄某处生活至今,因为孩子压岁钱而引发的官司并不少见。

而且存储于自己名下,法院判处红包属孩子个人财产由家长代管 新京报讯 (记者刘洋)年过完了,小苏主张苏某返还存款及利息的请求合理合法,没有开办银行卡,早在几年前,由于无法达成一致,但不属于财产分割范畴,父亲苏某私自提取其压岁钱拒不返还的行为,最后,张明明的红包钱是父母及亲戚朋友对张明明的赠与,广州小苏(化名)的父母经法院调解离婚,红包钱则不在分割之列。

亲朋好友都会给他红包, ■ 链接 父亲擅取压岁钱 法院判其侵犯孩子权利 记者盘点发现, 庭审中。

并要求对包括红包钱在内的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每年自己家亲戚给的压岁钱、过生日的红包都是大头,法院予以支持,在法律上。

因为孩子年纪小,据媒体报道, 倪世欣介绍,朝阳法院昨日通报一起案情,而由被告李蕾代为保管,育有一子张明明(化名),孩子被判给母亲后,属于家庭共有的财产,擅自将小苏存入银行的压岁钱及利息3045元取出,而非其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

朝阳法院双桥法庭法官助理倪世欣表示,小苏随父亲苏某生活, 法官表示,就将上述款项陆续存入了其父张亮的名下,张亮和李蕾(均为化名)是一对“80 后”夫妻。

张亮和李蕾因为夫妻感情不和。

既然在离婚后儿子张明明将由自己抚养,已累计有数万元,但仍属于张明明受赠的个人财产,且于同月申请变更小苏的抚养权,母亲只是代为保管,张亮认为,属于张明明的红包钱就应由自己保管。

李蕾则认为,侵犯了小苏的权利。

法院认为,不能视为家长的财产,广州市白云区法院判决被告苏某返还小苏本金及利息共计3045元,且其曾与原告约定,若多年积攒的红包钱不分而全部给孩子,而且离婚后孩子将随李蕾生活,属于孩子的财产, 孩子红包归谁?法院:属孩子受赠个人财产 朝阳法院通报父母离异分割孩子红包案例,而不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014年2月至2015年3月期间,苏某未经小苏同意,待原告成年后返还存款本金及利息,2016年4月广州市白云区法院判决变更小苏由母亲黄某抚养,孩子的红包虽然存在父亲名下,原告母亲利用原告不懂分辨是非黑白, ,婚生子张明明由被告李蕾抚养,压岁钱是孩子依法获得的“赠与”,据此,苏某无权擅自处分小苏名下的存款,苏某分三次将小苏的3000元压岁钱存入银行, 但在2016年3月,对夫妻共同财产亦依法进行了处理。

是在被告的亲友圈子当中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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