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办案办好案让民事检察“强起来” 福建:以专项带动全盘 以质效实现多赢
本报讯(记者张仁平)“指导当事人打假官司的律师林某,栽了。”“福建检察”官微日前发布的一则消息“律师帮人打假官司,自己摊上真官司”,讲述福清市检察院在审查一起民事虚假诉讼案中察微析疑,综合运用调查核实、立案监督、引导侦查职能,挖出假官司幕后推手,对律师林某以涉嫌虚假诉讼罪批准逮捕的故事。
针对民间借贷、以物抵债、劳动争议等领域为获取非法利益而虚构事实打假官司问题,常态化开展专项监督,是福建做强民事检察的一项重要抓手。2018年,该省检察机关针对55件虚假诉讼向法院提出抗诉或发出检察建议,同比上升44.7%,涉案金额约1.5亿元,从中移送犯罪线索并立案26件38人,有力维护了诉讼秩序和司法权威。
“专项监督的带动作用十分明显。”福建省检察院民事检察处负责人介绍,针对食药监部门监管不到位、不法企业或商户违规生产销售质量不合格食品药品及监管薄弱的网络外卖、校园食品等问题,深入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共摸排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案件22件,立案10件,提出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5件。
做强民事检察,多办案是硬道理。数据显示,2018年福建检察机关共受理民事检察案件2668件,同比上升43.9%,其中生效裁判监督、执行监督、虚假诉讼监督、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支持起诉案件大幅增加;审查后,检察机关提出抗诉51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99件、执行监督检察建议636件,上升比例均超过两位数。
民事检察强起来,体现在办案质效上。2018年,福建检察机关办理了一批“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典型案件。省院办理的刘静华申请监督一案,民事抗诉书被评为全国优秀说理检察法律文书,针对法院民事公告送达不规范问题开展调研分析,引起最高检重视,部署在全国排查清理,并建议最高法规范送达。武平县检察院查办的王桂兴等人虚假仲裁监督案,被最高检作为向全国人大专题报告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法律监督工作的典型案例。南平市检察院诉张绍峰食品安全民事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检“3·15”活动典型案例。
“多办案,办好案,我们既注重发挥上级院引领示范作用,又强化三级院一体化协同办案机制。”福建省检察院民事检察处负责人说,该院对重大复杂的公益诉讼案件,加大一体协同办案力度。对浦城、龙岩跨省倾倒固废污染案件,省院发挥办案“龙头”作用,指派专人全程参与,并指导市院提前介入,做好公益诉讼准备工作。针对虚假诉讼案件,加大督办、交办及指导力度,充分发挥市院“前沿指挥部”作用和基层院的基础、骨干作用。据悉,福建省检察院还召开办案专题座谈会,交流经验做法,分享个案攻坚克难成果,推动案件数量、质量、效率、效果整体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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