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公益网站“宝贝回家”创始人张宝艳谈及“拐卖犯罪量刑”
拐卖妇女儿童罪起刑点建议提至十年
代表建议
今年两会期间,一位代表的建议上了热搜,热搜的题目是“建议拐卖妇女儿童罪最高调至死刑”。但根据现行法律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有特定情形的,处十年以上或无期;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3月11日,北京青年报记者专访了张宝艳。她说,她的建议其实是将该罪的起刑点提高到十年以上。她认为“拐卖犯罪的量刑必须重于绑架罪”。
张宝艳接受北青报记者采访
去年曾建议
对人贩子终身追责
全国人大代表、公益网站“宝贝回家”创始人张宝艳称:“我建议加大对拐卖妇女儿童罪的量刑。参照绑架罪,把收买妇女儿童和拐卖妇女儿童罪起刑点都提高到10年以上,直至死刑。”
张宝艳说,上热搜的题目是“建议拐卖妇女儿童罪最高调至死刑”,从题目看,大家可能觉得拐卖妇女儿童罪终于可以判死刑了,其实现行法律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罪严重的就可以判死刑,“我的建议是,把起刑点提高”。她说,去年广东就有一个案件,张维平、周容平等人拐卖儿童一案被公开宣判,法院以拐卖儿童罪判处张维平、周容平死刑。
说到为什么要建议提高起刑点,张宝艳首先向北青报记者介绍了目前此类案件的量刑情况。她说,犯拐卖妇女儿童罪被判处死刑的情况并不多,在案件中主犯拐卖多个孩子、拐卖过程中致人死亡的,或者拐卖过程中有极其恶劣行为的会判处死刑。
“我认为,起刑点低,对拐卖妇女儿童的罪犯来说,起不到震慑作用;对于被拐卖者的家属来说,也起不到心理抚慰的效果。我们在工作中发现,很多拐卖妇女儿童的人都是惯犯。有一些人是出狱后再次犯罪。我们曾经还遇到一个家庭,家里有两个收买的妇女都逃跑了,然后他又买了第三个。如果‘拐卖妇女’要判重刑,他还敢不敢再犯,如果‘买媳妇’要判重刑,他还敢不敢多次去买!”张宝艳说,以前,收买妇女儿童是不入刑的,不妨碍解救、不虐待被拐卖者就可以不被追究。后来,刑法修正案九规定一律追究刑事责任。“这就是一个进步,但我感觉这一步还是迈得有点小。”
北青报记者了解到,去年张宝艳提了“取消诉讼时效限制,对人贩子终身追责”的建议。
张宝艳说,她经常遇到一些困扰,在工作中帮助孩子找到家之后,发现有的人贩子最终被判刑,但有的没被判刑,“因为有诉讼时效的问题”。张宝艳说,“诉讼时效最长是20年,但很多孩子找回来都是20年之后了。”
“宝贝回家”网站
让4300多个家庭团圆
谈及创办“宝贝回家”网站的初衷,张宝艳说,1992年她看了一篇报告文学,讲的是家长找孩子的事情。“当时我非常震惊,后来,过了两三个月,我母亲领孩子上商场时和孩子走散了,我知道后吓得不行,一下子就联想到了那篇报告文学,想孩子是不是被人贩子拐跑了。其实孩子走散后,自己上我父亲单位了,孩子当时才三周岁。找孩子的那几个小时,满脑子想的都是孩子丢了,以后我可怎么办。”
张宝艳说,虽然是虚惊一场,但这件事过后,她开始关注孩子丢失的家庭。这些家庭寻找孩子的方式比较原始,贴寻人启事、搞寻子联盟,“这些方式效率低,有些家长看到被拐卖的孩子,不知道是谁家的,由于没有渠道,也帮不到这些孩子。我爱人是教计算机的老师,后来我们就想创办一个平台,信息可以共享,于是建立了‘宝贝回家’寻子网站。网站共帮助了4300多个家庭找回孩子。”
2019心愿
六一儿童节希望能成为法定假日
今年,除了建议把拐卖妇女儿童罪起刑点提高到10年以上外,“我希望六一儿童节能成为法定假日。”张宝艳说,每年六一孩子放假但家长不放假,如果家里有人看孩子还好,如果没有,这一天反而成为了家长的“难题”,因为没地方安置孩子。另外,孩子过节日,如果没有家长的陪伴,也没有太多的实际意义。
今年,未成年人保护法大修也是社会关注的重点,对此,张宝艳说她关注的是儿童乞讨问题。“从未成年人保护法角度来看,还缺乏一些落地的细则。”
对话
创立寻子网站 曾被当成骗子
北青报:“宝贝回家”寻子网站有没有遭到过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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