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权益不能少农民权益不能丢
代表委员关注进城农民合法权益保障
新型城镇化的核心在于不以牺牲农业和粮食、生态和环境为代价,着眼农民,涵盖农村,实现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和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共同富裕。
□ 本报记者 张维
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再次加码。
“新型城镇化要处处体现以人为核心,提高柔性化治理、精细化服务水平,让城市更加宜居,更具包容和人文关怀。”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
《法制日报》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们对于新型城镇化中如何解决人的问题最为关心,加快消除城乡区域间户籍壁垒,以法律保障进城农民的合法权益,是代表委员的心声。
从数量到质量
较之于很多年以来熟悉的城镇化而言,新型城镇化又新在何处?
城镇化是指人口向城镇集中的过程。这个过程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城镇数目的增多,另一方面是城市人口规模不断扩大。
新型城镇化的核心在于不以牺牲农业和粮食、生态和环境为代价,着眼农民,涵盖农村,实现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和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共同富裕。
“城镇化一定是人也就是农民的城镇化。”全国政协委员、农工党陕西省委会副主委霍学喜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说,新型城镇化应更注重对农民的权利保障。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蔡昉说,农民工市民化是新型城镇化的核心。
3月5日,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说,2018年,新型城镇化扎实推进,近1400万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
3月6日,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新闻中心举行的记者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何立峰把这一成绩具体化:中国新型城镇化正在加快发展。现在全国有600多座城市,400多座是大中城市,其他是小城市。“去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9.58%,城镇化率每提高一个百分点,就有近1400万人从农村转入城镇。”
显然这一数字还将在2019年继续刷新。不过,在中央政府的部署中,新型城镇化质量的提高则更为重要。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围绕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改革完善相关机制和政策,推动区域优势互补、城乡融合发展。
《法制日报》记者发现,与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相比,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完全没有数据方面的硬性要求,这表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更看重质量。
根据政府工作报告,“以人为核心”的精神在2019年有关新型城镇化的部署中无处不在。例如,“抓好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推动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常住人口”“更好解决群众住房问题”“继续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城镇棚户区改造,保障困难群体基本居住需求”。
打破户口壁垒
对于新型城镇化中的“人”来说,进城落户就不能不涉及呼吁多年的户籍制度改革问题。
“现在依然要强调打破户口的壁垒。”霍学喜说,城乡分割的旧体制迄今还留有一些后遗症。
近期国家卫生健康委流动人口服务中心发布的《中国城市流动人口社会融合评估报告(2018版)》显示,阻碍流动人口在城市融合的制度性障碍仍然存在,城乡二元体制的格局没有被打破。
“取得流入地城市户口,成为流动人口市民化与否的最重要、最显著又是最简单的标志。”国家卫生健康委流动人口服务中心主任肖子华说。
近日,国家发改委在《关于培育发展现代化都市圈的指导意见》中提出,放开放宽除个别超大城市外的城市落户限制,加快消除城乡区域间户籍壁垒,统筹推进本地人口和外来人口市民化。这是国家2014年推进新一轮户籍制度改革来,对户籍制度改革政策的最新表述。
无疑,这是农村人口市民化的重大政策利好。但是,具体如何落到实处,其中一些问题依然需要重视。
肖子华指出,地方政府在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过程中会根据自身的利益权衡,决定户籍的开放程度,造成改革方案在不同类型的城市差别很大。
他给出的解决方案是未来的改革应该由中央政府主导,在国家层面进行制度设计和整体推进,收紧地方政府的权限。“除了北京、上海等少数超大城市外,未来其他城市都应该逐步放开、取消指标限制。”
允许带地进城
尽管大城市有着更加丰富的经济社会资源、更多的就业机会与发展空间,但大城市基本公共服务资源的差别供给又将农民挡在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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