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住传统村落,留住美好的田园生活
【圆桌对话】
嘉宾:
潘鲁生委员(中国文联副主席、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主席)
李学林委员(云南省农业科学院院长)
王祖伟代表(中国工艺美术大师、歙砚文化艺术研究院院长)
主持人:本报记者 李慧 彭景晖 常河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作为中华农耕文明留存下来的重要文化遗产,传统村落的保护与开发,连接着过去、现在与未来,承载着中国人的乡愁和对美好生活的期许。如何发掘传统村落的文化价值、提高传统村落的民俗文化含量、保持地方可持续发展,成为一个崭新却又艰巨的课题,也是诸多代表委员关心的话题。
保存历史遗存 汲取新鲜养分
主持人:目前,我国传统村落保护面临哪些问题和挑战?
潘鲁生委员:经过一个时期的推广和实践,全社会对传统村落价值的认识进一步深入,对传统村落保护的意识进一步增强。特别是在传承与发展优秀传统文化、坚定文化自信、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时代背景下,留住绿水青山的生态观、守护乡愁记忆的大视野,使人们更加深刻地认识到乡村与传统村落的价值。当前,在保护传统村落的工作中,面临的最大挑战是如何理顺保护与发展的关系。必须明确,发展不是简单地以新的景观、新的模式取代传统的村落景观和生态,而要充分尊重传统的规律、汲取传统的养分,使传统村落这种文明的载体、生活的空间能够保有延续自身的动力。要使传统村落作为一种文化生态系统,像参天古木或繁茂森林一样,既保存历史风貌,又汲取新鲜养分。
王祖伟代表:仅依靠地方政府,传统村落的保护难以为继。以黄山的徽派古建筑保护为例,保护工作中面临着资金严重不足和保护利用难以平衡的问题。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数据显示,黄山市境内共有古建筑6458处,散布在上千个村落。这些古建筑点多、面广、量大,情形复杂,经测算,需投入保护资金达百亿元。面对这样的资金需求,黄山市财政难以悉数支持。受文物保护、产权流转、消防安全等相关规定制约,黄山市约有80%的古民居利用空间有限。据估算,用于旅游农家乐、民宿客栈的古民居不到总数的15%。
李学林委员:除了资金支持力度不足,传统村落保护还面临更多挑战。如乡土建筑产权分散,归属不清;传统村落保护与原住居民需求不匹配;一些地方政府重开发、轻保护,重短期、轻长远等。一方面,很多传统村落已经遭到彻底且不可逆转的毁坏,自然衰败和损毁现象较为严重,建设性破坏时有发生。另一方面,在千篇一律的建设和过度商业开发的情形下,传统村落的特色难以延续,“空心村”现象日益严重,居民改善居住条件和传统村落保护之间的矛盾逐渐凸显。
保护乡村风貌 传承文化精髓
主持人:如何使传统村落得到长远发展?
潘鲁生委员:首先要关注传统村落所承载的文化,包括生产生活等文化内容。传统村落有形的建筑肌理、景观空间等,都是无形的思想观念的外在表现。在保护有形文化遗产的同时,必须使无形的文化遗产鲜活起来、传承下去。比如传统村落的营造技艺,其传续发展直接关系民居建筑的修缮与维护;比如传承和弘扬传统村落中、生产生活中的传统工艺,就能为村落的长远发展提供富有特色、具有文化附加值的元素和动力,有助于促进民生的改善,也有助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
李学林委员:传统村落不仅要保护好传统建筑等外在风貌,而且要想方设法让村民自觉地延续、传承好非物质文化遗产,这能让传统村落既能看得见“形”、又能体会到“情”。同时,依托村落丰富的文化遗产大力发展文化创意产业。以市场为导向,让高校、科研团队深入传统村落,带动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使传统村落不断积淀田园传统、人文历史和创意工艺。
王祖伟代表:传统建筑法律保护体系需进一步完善。应制定相应法律实施细则或地方保护条例,对破坏古建筑的行为给予相应惩罚;适当放开传统建筑产权流转,允许组织和个人采取购买或租用的方式,解决古建筑活态利用问题。
保障村民生活 尊重乡村文化
主持人:保护传统村落,如何既保持精髓,又避免不当开发?
相关阅读
赞助商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