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风易俗不能操之过急
杜晓
据媒体报道,湖北恩施州建始县长梁镇榨茨河村村民王某某为母亲庆祝70岁生日整酒,当地村支两委在劝阻无效的情况下,下发取消低保的处理决定。《关于取缔王某某家低保的公示》提到,“按照长梁镇推进移风易俗文明乡村建设禁整无事酒的要求……我村7组村民王某某,为其母亲整七十周岁生日酒(无事酒)”“根据村规民约禁整无事酒的规定,经村支两委研究决定,取消王某某一家三口人的低保待遇”。
王某某不听村干部劝阻坚持要整生日酒的确不妥,当地通过禁无事酒移风易俗也是可行的,问题在于,用取消低保这样一种方式对王某某进行惩戒值得商榷。农村低保的发放和取消有着严格的规定和程序,本质上与是否办无事酒无关。如果因为办生日酒就被取消低保待遇,那么将会消解低保政策的权威性,进而可能影响到脱贫攻坚等工作的开展,也不利于当地农村法治建设完善、治理能力提升。
纵观这一事件始末,村支两委能拿出说得过去的理由,或许还有一些不为人知的内情,但给人的总体感觉就是处理得比较生硬。无论是移风易俗还是村规民约,都属于柔性之治,需要一段时间去推进,还需要村民真正从内心深处认可。村支两委以及更高级别的地方管理者,对此要有心理准备,不能操之过急,更不能将其视为一项面子工程、政绩工程,否则将适得其反。
社会学家费孝通认为,“乡土社会是‘礼治’的社会”“礼是社会公认合式的行为规范”。按照通常情况去理解,王某某是在遵循礼治原则,从传统社会行为规范来说,不给70岁的母亲庆祝生日是说不过去的。随着社会经济发展,乡土社会的种种特征在逐渐淡化,但是农村礼治的根基仍在,尊重礼治是实现农村现代化的重要前提。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古代主张“礼法合治、德主刑辅”,能给人们以重要启示。随着脱贫攻坚工作、乡村振兴战略持续推进,诸如农村低保这样依托于现代法治的制度、政策、措施会越来越多。从农村外部环境来看,技术、资金、信息都在加速流动,与传统风俗文化的碰撞日趋频繁。面对农村地区的巨大变化,需要充分认识到移风易俗的重点之一是追求传统礼治与现代法治的有机融合,推动移风易俗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齐头并进,在农村社会经济走向现代化的同时,实现农村治理能力与治理体系现代化。如果在移风易俗过程中随意使用一些非常规的惩戒手段和急于求成的方式方法,有人为割裂礼治与法治之嫌,对于农村社会经济长期发展明显弊大于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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