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老法官, 花白的头发涂满岁月的斑斓,
法槌敲响的是正义之声,
敲下的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
法官是公平正义的执行者与守护者。
生于1949年3月20日
原贵州省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从业29年来,
从书记员到中级法院院长,
李黔民亲历了司法体制改革的践行与探索。
回想起在法院工作的时候,
仿佛在昨天,
历历在目。
李黔民。冷桂玉 摄
从工人到法院书记员
1969年,
中专毕业的李黔民,
进入贵州省生物药厂工作,
是一名普通工人。
然而,时代改变他的志向。
1980年,
李黔民遇到了自己人生中的重要转折。
李黔民。冷桂玉 摄
李黔民回忆,
1980年,
被撤销多年的司法部门得以恢复,
贵州省司法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考,
具有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在国家机关或国营厂矿工作的青年均可报考。
通过考试后,
1980年10月,
31岁的李黔民,
作为第一批招干人员进入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
成为刑事庭的一名书记员。
庭审现场。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供图
李黔民说,
以前书记员开庭记录都是手写,
夏天汗流浃背,
冬天手脚冰凉。
从工人到书记员,
从助理审判员到审判员,
从副庭长到副院长,
再到院长。
提起中国司法改革,
李黔民感慨万千。
司法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息息相关
“法官员额配置,
冤假错案终生追究制,
责权利逐步落实,
这些都是司法进程中重大变化。”
李黔民说,
以前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比较频繁,
现在很多权利直接交给法官,
不需要层层审批;
原来拿不准的问题就交给院长来处理,
现在实现了
“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
“谁审查谁决定,谁决定谁负责”。
庭审现场。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供图
“《刑法》
作为国家基本法,
罪与非罪的变化最能体现时代的进步。”
李黔民印象最深的是,
1997年《刑法》修订取消了“投机倒把”罪。
李黔民回忆,
改革开放前是计划经济时代,
为保持经济稳定,
商品计划调拨,
老百姓异地运输、
买卖商品赚差价,
做生意就被说成是“投机倒把”,
对搞活经济是一个束缚,
不符合改革开放的需要。
法院刑事审判巡回法庭进村寨(社区)。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供图
“司法改革和中国经济社会发展
息息相关,同频共振。”
李黔民说,
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推进,
新的措施,新的现象不断涌现,
司法也要跟得上,
不能按照以前的想法来看待新事物的发展。
成为第一批派驻地州的院长
作为贵州省高院第一批派驻地州的院长,
1997年,
李黔民调任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以前的院长都是在当地产生,
地方上各种利益关系纠缠。
李黔民说,
异地任职可以有效防止“搞山头”、
任人唯亲、
滥用权力等现象。
最高人民法院原院长肖杨(前排中)到安顺中院调研。受访者供图
李黔民在安顺中院工作期间,
推行“判后答疑”制度,
获最高人民法院点赞。
“在基层,尤其是少数民族地区,
还保留着不少按习俗处理纠纷的习惯,
这些都不是按法律条款简单判决能做到案结事了的,
需要在依法断案之外做许多工作。”
李黔民说,
案件当事人来访中对判决、
裁定提出异议、疑问的,
原承办法官须有针对性地向当事人解释、
说明裁判理由、
裁判文书的文意以及相关审理程序等问题。
李黔民为采访写的寄语。周娴 摄
李黔民说,
“作为与新中国共同成长的同龄人,
我伴随着新中国的成长而成长,
见证或经历了新中国成立以来走过的艰难岁月和辉煌历程。
祝福祖国七十华诞,
国家富强,国泰民安。”
一次不公正的审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因为犯罪虽是无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审判则毁坏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
——弗朗西斯·培根
老庭长文建中:刑事审判关乎生命 不容半点差池
文建中正在翻阅老照片。周娴 摄
几张老照片,
记录了法庭办案的情景,
唤起了一位老庭长在法院工作的峥嵘岁月。
文建中,
生于1949年9月,
退休前任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
在文建中的家中,
他认真地翻看着一些老照片,
细细回味,
向记者介绍自己曾经在法院工作时的场景。
1980年12月,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新同志培训班结业合影。受访者供图
1968年,
19岁的文建中,
在贵州省贵阳市二戈寨一家木材加工厂工作。
1980年10月,
31岁的文建中
作为第一批招干人员进入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
成为刑事庭的一名书记员。
从工人到书记员,
从助理审判员到审判员,
再到副庭长。
2000年12月底退休前,
文建中一直坚守在刑事审判一线。
文建中。受访者供图
“刑事审判关乎公民的
名誉、财产、自由,
乃至生命,
需要法官在是非、善恶之间,
以事实为依据,
以法律为准绳,
公平、公正的进行判决,
来不得半点差池。”
文建中说,
刑事法官要谨慎办案、准确判断,
用职业素养与独立人格守护住生命的庄重与尊严。
法制的健全
能最大限度地防止和减少冤错案的发生
文建中回忆,
1996年,
刑事诉讼法首次作出修改,
其中规定,
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证据不足,
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
应当作出证据不足、
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疑罪从无”的刑事司法原则,
从此在法律上得到了落实。
贵州省遵义市仁怀市人民法院环境保护巡回法庭。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供图
文建中认为,
法制的健全,
能最大限度地防止和减少冤错案的发生。
近几年,
平反重大冤错案,
已成中国司法领域一大亮点。
2月27日,
最高法发布的《中国法院司法改革白皮书》指出,
2013年以来,
人民法院通过审判监督程序,
纠正聂树斌案、呼格吉勒图案、张氏叔侄案等
重大刑事冤假错案46起,涉及94人,
提振了全社会对司法公正的信心。
2014年至2018年,
各级人民法院共依法宣告4868名被告人无罪,
依法保障无罪者不受追究。
证据是诉讼的核心
事实是审判质量的生命
“一个案件事实拼图的还原,
不是法官怎么认为的,
而是证据链是怎样的。”
办案中,
文建中始终坚持证据是诉讼的核心,
事实是审判质量的生命。
资料图:庭审现场。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供图。
文建中说,
法官办案,
要对证据负责,
为了审查证据,
要到案发现场去复核,
工作量非常大,
有些地方不通汽车,
就只能走路进去,
有时候要走10多公里。
“以前死刑核准权在省高院,
我们是最后一关啊,不能冤杀。”
文建中说,
2007年1月1日起
最高人民法院
统一行使死刑案件核准权。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旧址。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供图
见证法院旧貌换新颜
从步入法院到退休,
在20年的岁月流转中,
文建中见证了法院队伍的不断壮大,
司法制度的完善,
工作环境的巨大改善。
“以前是老楼,
一个办公室十多人挤在一起,
院长和庭长们也在一个办公室。”
文建中说,
以前同事们开玩笑说,
要是牵头牛进入省高院,
都是有可能的,
那个时候什么人都进来逛,
办公室环境和现在没法比。
时隔多年,
当时的办公情景,
仍深深印在文建中的脑海里。
以前没有像样的审判庭,
就在当时省法院的一个印刷厂找了地方作为审判庭。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供图。
如今,
多媒体数字化办公条件,
更加便利快捷的办案方式,
在文建中看来,
这些变化也让当事人的诉求得到充分的保障。
所有这些,
如曾经珍藏的老照片一样,
都将成为再现历史、
面对未来的宝贵财富。
“而我也因,
参与过、见证过、奉献过、
而倍感欣慰和自豪。”
文建中对法院更美好的模样、
更光明的未来充满自信、
祝福和期待。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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